雄县、容城、安新县人民政府,新区各有关部门,雄安集团: 《雄安新区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工作
实施方案》,已经新区管委会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 执行。
雄安新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领导小组 2022年6月13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雄安新区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 品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
为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新理念,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 能,加快推广绿色建材应用,促进雄安新区建筑品质提升和新型 建筑工业化发展,根据《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府采 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(财库【2020】 31号)和《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<雄安新区绿色建 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>的通知》(雄安政字〔2021〕46号), 结合雄安新区工作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总体要求
(一)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,充分发 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,在政府采购及相关工程中全面高质推 广绿色建筑和广泛采用绿色建材,构建具有雄安新区特色的绿色 建材供应链,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。
(二)基本原则
—一全面推进,突出重点。推进建设领域绿色发展,以政府 投资、国有资金投资和使用财政性资金、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中 的结构主体、围护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为主,全面推广应用绿色建材,引导和鼓励市场投资项目积极使用绿色建材,不断提升绿色建材应用水平。
—一政府引导,市场运作。 通过政策、标准规范市场主体行 为,应用全国绿色建材认证(评价)标识管理信息平台构建绿色 建材供应链体系,综合运用价格、财税、金融等经济手段,发挥 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,激发市场主体绿色建材生产应用、
绿色建筑设计、开发、经营、使用的内生动力。
—-统筹协调,合力推进。 建立工作联动机制,雄安新区各 责任部门负责制定绿色建筑建材供给、物流、采购标准、政策措 施,并强化监督管理;各项目建设单位(采购人)和建设平台积 极落实绿色采购政策。积极引导建材生产企业、相关行业协会及 第三方机构等参与实施,形成工作合力。
—一立足当前,着眼长远。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,树立建筑全 寿命期理念,深入挖掘建材资源禀赋,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益, 选择合理的规划建设方案和技术措施,避免盲目的高投入和资源 消耗,促进资源集约利用,以绿色高质量发展引领建筑品质提升。
(三)工作目标
到2022年底,形成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和指标体系, 搭建完成雄安新区绿色建材政府集中采购平台。到2025年底, 建立完善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政策措施体系、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, 形成绿色建材供应链体系,探索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材应用的有效途径,雄安新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,绿色建材应
用比例达到75%以上,星级绿色建筑全面使用绿色建材。
二、重点任务
(一)明确绿色建材采购应用范围。雄安新区政府投资、国 有资金投资和使用财政性资金、国有资金的新建建筑工程全面采 用绿色建材,鼓励市场投资项目积极使用绿色建材。新建工程在 办理项目报建手续时,应确定绿色建材采购需求,并鼓励通过雄 安新区绿色建材政府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绿色建材。同时鼓励对已 完成报建手续审批的项目采购绿色建材。(责任单位: 新区规划
建设局、改革发展局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、质安中心,各县政府 (片区管委会))
(二)制定绿色建材采购需求标准。在《雄安新区绿色建材 导则(试行)》的基础上,根据国家推进建筑高质量发展的要求, 结合财政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《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 基本要求(试行)》,制定符合雄安新区实际的需求标准和指标 体系(以下简称《需求标准》),作为落实绿色建材采购要求的 重要依据。对满足《需求标准》的产品,实施动态目录管理,建 立产品进入目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制度,组织对目录内建材 产品开展监督检查。鼓励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,对通过认证的 建材产品可优先纳入雄安新区绿色建材政府集中采购平台。(责 任单位: 新区规划建设局、综合执法局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、质 安中心)
(三)打造绿色建材政府集中采购平台。依托全国绿色建材 认证(评价)标识管理信息平台,整合目前雄安新区内各类建材 信息、采购平台,扩大绿色建材采购种类,搭建雄安新区绿色建 材政府集中采购平台,完成绿色建材交易主体入驻、评审专家库 管理、绿色建材标准化产品运营、建材出入库、订单和合同管理、 信息发布、数据分析、部门监管等功能,实现绿色建材政府采购 全过程、全数字化管控。完成从项目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验收到 运维等关键环节信息协同,实现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,构筑 绿色发展新格局。(责任单位: 建设指挥部办公室,新区改革发 展局、规划建设局、公共服务局,质安中心,各县政府(片区管 委 会 ) )
(四)创建绿色建材集中采购模式。引入政府集中采购管理 模式,通过平台汇总各建设主体绿色建材采购需求,定期归集采 购人绿色建材采购计划,对部分通用类绿色建材,探索实施批量 集中采购。加强绿色建材政府集中采购平台日常运维,实施绿色 建材预决算管理,强化采购全流程监管。探索与大型绿色建材产 业化集团建立长期战略合作,使其在循规守信"保质、保量、保 进度"方面发挥排头兵示范作用。(责任单位: 建设指挥部办公 室,新区改革发展局、规划建设局、公共服务局,质安中心,各 县政府(片区管委会))
(五)实施绿色建材采购闭环管理。建立覆盖项目概算、初 步设计、施工图设计、材料采购、工程变更、结算、财务竣工决算等项目全过程绿色建材应用管理体系,并把各个环节工作整合 到雄安新区绿色建材政府集中采购平台,建立完善工作流程、审 核内容、审核标准和工作表式,强化全流程业务指引,编制发布 《雄安新区绿色建材应用全流程实施指南》,对项目全流程给予 操作指导,有效指导相关单位推广应用绿色建材。加强全程各环 节管理,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,严格执行绿色建筑、绿色建材 等标准。(责任单位: 新区规划建设局、改革发展局、公共服务 局,,建设指挥部办公室,质安中心,各县政府(片区管委会))
(六)加强财政保障。建立完善绿色建筑、绿色建材财政资 金支持政策,对项目概算已审批的试点项目,如因使用绿色建材 增加成本,可按程序计入项目总投资,由改发、财政部门按规定 做好审批和资金保障工作。对新建项目,由投资主体按照《需求 标准》开展可研、初步设计、施工图设计工作,按程序报审批部 门审查批复,由财政部门按批复后的概算、预算做好资金保障工 作。完善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,充分发挥市场定价作用,制定政 府采购绿色建材增量成本纳入工程造价办法。(责任单位: 新区 改革发展局,各县政府(片区管委会))
(七)强化金融支持。对支持应用绿色建材项目落地成效明 显的金融机构,在绿色金融考核评价中给予倾斜。支持可循环可 利用建材、超低能耗建材等新型绿色建材企业申请绿色融资主体 认定,探索建立贷款贴息制度,支持绿色建材企业的商业票据纳 入再贴现政策支持范围。加大绿色保险供给力度,创新开发相关险种,对绿色低碳建材生产研发企业,提供科技保险保费补贴, 对光伏发电企业,提供太阳辐射发电指数保险保费补贴,充分发 挥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及增信作用。(责任单位: 中国人民银行 雄安新区营业管理部、新区改革发展局)
(八)落实税收支持。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,支持满 足条件的相关建材生产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 策。鼓励绿色建材生产企业实施创新发展,积极研发、生产新型 建材产品,积极申报省、新区科技计划,对符合要求的,按政策 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财政奖补。(责任单位: 新区税务局、改革 发展局)
(九)探索实施第三方机构评价。依据国家、省相关绿色建 筑评估制度,探索由第三方机构对项目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设 计、施工和使用等落实《需求标准》情况,分别在施工图设计和 竣工验收阶段进行评价。施工图设计文件未落实建筑节能、绿色 建筑强制性标准的,图审机构或建筑师负责制单位不得出具施工 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。竣工时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验收结果不 合格的,竣工验收不得通过。(责任单位: 新区规划建设局、公 共服务局,质安中心,各县政府(片区管委会))
(十)优化市场推广模式。探索基于全过程咨询的市场推广 模式。在绿色建材推广项目中采取全过程工程咨询和第三方认定 等措施,提升项目在决策、设计、施工、运营等环节全生命周期 的集成管理效果,带动专业化工程咨询、绿色建材认证和相关建材产业发展,形成绿色建材市场推广机制。(责任单位: 新区规 划建设局、改革发展局,各县政府(片区管委会))
三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成立雄安新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领导 小组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工作委员会,由规划建设局、改革发展局 建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新区有关部门成立绿色建材推广应用 工作专班,加强协调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。
(二)明确责任分工。规划建设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绿 色建材需求标准、采购目录、实施指南等,负责绿色建材应用设 计、实施、验收等环节监督管理,引导绿色建材、绿色建筑发展 方向;改革发展局负责落实项目前期和立项环节绿色建材、绿色 建筑的相关规定要求,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绿色建材财政支持和金 融支持政策、预算资金安排、平台建设协调等;公共服务局负责 协调项目审批、政府采购平台等;新区质量安全检测服务中心负 责在雄安新区大宗建材集采服务平台现有基础上优化升级工作; 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片区项目落实绿色建材、绿色建筑 整体推进路径。
(三)优化市场环境。以服务市场主体为着眼点,加强绿色 建材推广应用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创新研究,争取成立绿色建材政 府采购联合会,探索建立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长效工作机制;支持 第三方单位在雄安新区设立专门机构,开展绿色建材检测、认证 服务,探索检测信息互认机制,形成绿色建材检测、认证中心。
(四)加强督促检查。抓好统筹协调,加强督促检查,改革 发展局、规划建设局、公共服务局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等部门加 强综合协调,指导开展工作。根据职责分工,分阶段定期对各片 区(组团)内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。
(五)发挥行业作用。有效发挥建筑、建材等相关行业协会 和第三方机构的技术和组织优势,引导其积极配合规划建设主管 部门编制完善绿色建材应用相关的技术导则及指南,受委托开展 对实施项目相关主体培训以及绿色建材应用评价等工作。
(六)加强诚信评价。构建绿色建材生产企业、应用企业、 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诚信评价体系,严格落实诚信承诺制。对守信 践诺、评价等级为优秀的企业、项目,在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支 持。对失信企业采取相应管理措施,净化市场风气,促进良性循 环。
(七)加强宣传培训。组织开展政府采购绿色建材调研活动, 聘请专家、研究机构指导政府采购绿色建材、建筑标准化体系建 设,提升绿色建筑品质。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的政策解读和舆 论引导,统一思想认识,及时回应社会关切,积极宣传绿色建筑 和绿色建材等方面的知识,稳定市场主体预期,大力宣传推广各 地好经验好做法,充分发挥示范效应。
雄安新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6月13日印发